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誠信經營實行項目

明訂誠信經營作業適用範圍及對象
明訂不誠信行為及利益態樣
設置專責單位執行監督並定期報告
訂定不正當利益項目及收受不正當利益之處理程序
訂定董事、經理人之利益迴避
明訂禁止較高風險及不誠信行為營業活動
明訂檢舉獎勵即保護檢舉人措施
誠信經營相關之宣導及教育訓練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 估 項 目 運作情形 摘要說明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制定經董事會通過之誠信經營政策,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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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於依職權為公司從事經營活動時,道德有所遵循,以防止不道德行為和有損公司及股東利益之行為發生。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二)公司是否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定期分析及評估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並據以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且至少涵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行為之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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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訂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具體規範執行業務應注意事項,公司於「工作規則」明訂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定之所有廉潔管制管理相關規定,違者得立即終止或解除與立書人簽定之任何僱佣契約。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三)公司是否於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並定期檢討修正前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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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定期向員工進行清廉反收賄宣導,使其充分瞭解公司誠信經營之決心,並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作為公司規範、檢舉及懲戒之制度以茲落實。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定誠信行為條款? V (一)本公司依據「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範,與往來對象進行交易及維繫雙方配合關係。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責單位,並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及監督執行情形? V (二)本公司由行政管理部為兼職單位,負責督導及落實誠信經營運作。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V (三)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已明訂防止利益衝突政策對利益衝突之禁止,及利益衝突發生可能之防止均有規範。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部稽核單位依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結果,擬訂相關稽核計畫,並據以查核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之遵循情形,或委託會計師執行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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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為確保誠信經營之落實,本公司已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定期查核前項制度遵循情形,並將稽核報告向董事會提報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V (五)本公司為了落實誠信經營,加強員工誠信行為,除對員工倫理守則宣導外,亦定期舉辦內、外部之教育訓練。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V (一)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守則」、「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提供檢舉人給予適當之獎勵,本公司設有獨立檢舉信箱、專線供檢舉人使用。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準作業程序、調查完成後應採取之後續措施及相關保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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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司依據「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規定指定行政管理部為處理專責單位,在受理檢舉事件時會以公平、及時及謹慎態度處理,並提供檢舉人及檢舉內容適當的保密。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V (三)本公司會予以檢舉人適當保護,不因檢舉而受不當之處置。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其所定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推動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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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已於公司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已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內容,並於股東會年報揭露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與誠信經營守則相符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定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已訂有「誠信經營守則」,以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並健全發展,其運作情形與所訂定守則未有差異之情形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形)
1.本公司恪遵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及其他應遵循之相關法令,以為落實誠信經營之根本。
2.本公司所訂定之「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其意見及答詢,惟不得加 
   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3.本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訂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
   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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