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委員會

職能及成員

本公司依據相關法令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並於110年8月30日成立第一屆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之運作,主要為監督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
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及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
成員由全體獨立
董事組成,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成員及簡歷如下:

召集人 郭加利 獨立董事
主要學經歷:

中山大學高階經營學程碩士系

裕茂工業()公司稽核主管

專業資格:熟稔財會、稽核相關事務

委員 王雅菁 獨立董事
主要學經歷:

中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碩士班

裕茂工業()公司財務經理

專業資格:熟稔財會、稽核相關事務

委員 李育清 獨立董事
主要學經歷:

遠東工業專科化學工程科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技士

專業資格:具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委員 蔡貫志 獨立董事
主要學經歷:

前鎮高中

綜盟實業有限公司

專業資格:具經營管理、領導決策等專業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之工作重點: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
                      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於110/8/30設置審計委員會取代監察人之職權。

114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1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郭加利 1 0 100  —
獨立董事 王雅菁 1 0 100
獨立董事 李育清 1 0 100
獨立董事 蔡貫志 1 0 100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7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郭加利 7 0 100  —
獨立董事 王雅菁 7 0 100
獨立董事 李育清 7 0 100
獨立董事 蔡貫志 5 0 100 113年6月
選任

113年度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



112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5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郭加利 5 0 100  —
獨立董事 王雅菁 5 0 100
獨立董事 李育清 5 0 100



111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7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郭加利 7 0 100  —
獨立董事 王雅菁 7 0 100
獨立董事 李育清 7 0 100


110年度審計委員會開會2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郭加利 2 0 100
獨立董事 王雅菁 2 0 100
獨立董事 李育清 2 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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